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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三至五年后,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此次主要实施地区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为主,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贫困地区。 意见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在生活方面,保障寄宿学生每人一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食堂或伙房要洁净卫生。 |
关键词:学校,贫困地区,寄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