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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9-11-06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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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 章紫薇)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11月5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张家口市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市委组织部调研员韩海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原召兴、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海林介绍张家口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张家口市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同志、市委组织部调研员韩海涛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原召兴同志、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焱同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海林同志介绍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到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燕赵都市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们参加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市民政局原局宣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张家口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为革除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火葬区域内死亡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二、全面实施“一关闭四严禁”,即:在火葬区域内关闭所有棺材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寿衣店、石材店;严禁“二次装棺”;严禁坟头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农村公共场所搭灵棚、请鼓匠、沿街游丧、搞迷信低俗活动。

  三、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纪念堂、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严禁在沿铁路、沿公路(包括县乡各级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包括农村各村民居住点)和开发区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上述禁葬区域内,原有的坟墓,逐步采取迁移、平坟、改卧碑、绿植遮挡的方式,限期完成全面治理。

  四、倡导生态葬,对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政府予以补贴。

  五、积极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丧事俭办,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提倡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形式缅怀故人。提倡城市居民到殡仪馆集中治丧。

  六、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起,严格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执行火葬政策;带头革除丧葬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丧葬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公职人员,各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对因丧葬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妨碍交通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拒绝、阻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九、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举报的权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13—8056155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下面,请原局介绍殡葬改革的背景、意义、任务及具体举举措等。

  张家口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

  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年9月16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9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标志着我市殡葬改革全面启动。为了深入扎实地把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借此机会我想与记者朋友共同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殡葬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新风,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火化区划分不太合理,土葬区范围较大广,县区之间火化率差距较大;二次装棺、散埋乱葬、分散治丧、占道销售封建丧葬用品等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搭灵棚、请鼓匠、沿街游丧、盲目攀比、大操大办比较普遍,加重了群众治丧负担等。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避免山林火灾,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的迫切要求;是利民利国、为了未来的大事要事。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二、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

  这次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有七项:

  1、严格实行火化。严格按照重新调整划分的火化区进行火化。凡在我市火化区域内死亡的居民,一律实行火化,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允许土葬,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火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2、规范丧葬环境。全面实施“一关闭四严禁”,即:关闭火化区域内所有棺材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寿衣店、石材店;严禁“二次装棺”;严禁坟头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生产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农村公共场所搭灵棚、请鼓匠、沿街游丧、搞迷信低俗活动。

  3、严禁散埋乱葬。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纪念堂、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严禁在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和开发区等“三沿五区”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

  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对选择采用生态安葬的,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5、树立文明新风。积极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丧事俭办,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提倡通过敬献鲜花、网络祭祀等形式缅怀故人。提倡城市居民到殡仪馆集中治丧。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

  6、强化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执行火化政策;带头革除丧葬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7、依法严厉打击。各县(区)要组建一支有资质的殡葬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确保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三、殡葬改革的方法措施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要以这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全面启动殡改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活动。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教育,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二要完善制度法规。及时出台我市《公益性纪念林和公益性纪念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办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助力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要搞好试点培育。继续在宣化、万全、崇礼、下花园、涿鹿、张北、沽源等县(区)和市殡仪馆、人民公墓进行县(区)级公益性纪念堂和公益性公墓、乡村级公益性纪念堂和公益性纪念林、节地生态安葬、殡葬综合执法、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智慧墓园、互联网+殡葬等内容的试点,为全市殡葬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要加大督导检查。要组成督导组深入到县(区)、乡镇了解、掌握、指导殡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无盲区、无死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原局。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本人身份。

  记者一: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中应该如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张家口市委组织部调研员韩海涛。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委组织部调研员韩海涛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今年9月,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明确提出,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四个方面的带头作用。即,①带头节俭办丧事,②带头践行生态安葬,③带头文明低碳祭扫,④带头弘扬殡葬新风。

  一、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方面:主要是做到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一是要在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和丧葬攀比、丧事铺张等陈规陋习。二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吹打弹唱、抛洒冥钱。三是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简,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借机敛财收钱。

  二、在带头践行生态安葬方面:我市主城区范围均为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应当实行火葬,一是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二是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三是不得在公墓区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倡导采取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三、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方面:党员、干部要主动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四、在带头弘扬殡葬新风方面: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制止身边违规殡葬行为。农村要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这一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把殡葬改革政策要求融入乡规民约,统一规范本区域内丧葬礼仪形式和项目等。党员干部“四带头”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记者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如何落实好部门执法监管责任?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海林。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海林

  殡葬改革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这次改革行动中,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执法监管上,要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密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抓好殡葬用地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殡葬用地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努力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三:如何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原召兴。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原召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足工作实际,按照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整顿殡葬服务市场,优化市场环境。一是摸清底数。对殡葬场所、城镇主干道丧葬用品经营户、墓碑刻制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查,摸清经营户底数,并登记造册。二是严格规范。督促经营者遵守《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理念,文明经营、守法经营,严禁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监管。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合民政部门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予以没收,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并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无照经营殡葬用品、销售冥币和纸钱等封建祭祀用品的行为,坚决取缔,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对经营者加强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尊老敬亲、厚养薄葬文明新风尚。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9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后,城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在城区范围内就哪些环节进行管理,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焱。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焱

  市城管执法局将按照两办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上占道经营进行殡葬物品销售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按照住建部对城管执法工作“721”工作法的要求,以服务为主要导向,以劝导为主要手段,特别是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等中国传统民俗祭奠先人的节日前后,对重点路段实施有效管理,严禁销售殡葬物品占据行驶道路,并合理管控在便道进行经营的时间和区域范围。既保证了城区道路通畅,杜绝占道经营,也满足市民祭扫的需求,疏堵结合,有效管理。

  二是对城区内主次道路可能出现的焚烧殡葬物品且影响到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在城管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要积极予以劝导,并教育其文明祭扫。环卫工人也将加大相关时间段(焚烧殡葬物品多在深夜,主要清扫时间段在凌晨)的环卫作业力度,保持街道整洁。

  以上就是城管部门依据职责将开展的具体工作。

  记者五:请民政局领导介绍我市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的情况。

  张家口市民政局调研员原部红

  我市火化区和土葬区还是1995年划分的,距离现在已经过去整整24年时间了。24年的时间里,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镇近郊农民的土地和部分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少,道路交通有了较大变化,1995年划分的火化区和土葬区已不再适应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殡葬改革的需求,需要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

  2018年,我市下发了《关于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的通知》,各县(区)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的意见。市民政局组织力量对各县(区)上报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论证,今年一月份向省政府上报了我市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的情况报告。

  这次重新调整划分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节明确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这次重新调整划分的原则:一是区域原则。凡符合遗体火葬区划分条件的地方全部划为火化区。在此范围内极少数交通不便,难以开展火化的偏远乡、村,可暂缓实行遗体火葬,允许土葬,待具备火葬条件后实行火葬。二是尊重少数民族习俗自由原则。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自由。在火葬区对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应予尊重,不强迫实行火化,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三是注重实际原则。结合实际合理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特别是“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和开发区必须划定为火化区。

  这次重新调整划分有三大特点:一是土葬区范围减少了。重新划分火葬区后,全市土葬区由原来涉及的15个县(区)减少到6个县(区),减少了60%;乡镇由原来涉及的148个减少到26个,减少了82.4%;行政村由原来涉及的1669个减少到230个,减少了86.2%;人口数量由原来涉及的93万人减少到3.8万人,减少了95.9%。二是火化区界线更加明确。新划定的火化区界线有的具体到了乡镇,有的具体到了村,有的具体到对象。三是具有改革的前瞻性。大多数县(区)政府在划分火化区时都把城镇化、转型跨越发展、节约耕地等因素考虑进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这次重新调整划分火化区和土葬区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殡葬改革,为节约耕地、制止散埋乱葬,建设绿色、惠民、文明、法治殡葬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