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 马存峰)11月13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发布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并对近期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马存峰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向纵深推进的攻坚期,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高质量审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为突破口,开展了“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集中精力审理了一大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邀请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市中院扫黑办主任张宏亮为大家介绍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扫黑办成员尹力民,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扫黑办成员刘辛春,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张宏亮副院长作情况介绍。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市中院扫黑办主任张宏亮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省、市委和省高院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成功审结了100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四百多名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中院继 3月26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振清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后,针对下半年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对较集中的实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决定从10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大干60天,确保实现年底“积案清零”目标。攻坚行动期间,涿鹿县法院于10月15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刘建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市中院于11月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史志刚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11月4日至7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冯海军等31人涉黑案;从11月12日开始,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常日光等14人涉黑案。市中院还于10月14日至18日,组织万全区、桥西区、经开区、涿鹿县、张北县、康保县和沽源县等七个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8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强大攻势。两级法院在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旁听,进一步扩大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截止11月1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9件522人,审结100件448人,结案率91.74%。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75人,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重刑率达16.74%,充分彰显了我市“黑恶必除”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级法院恪守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到即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确保“打准打实”;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已审结的100件一审案件中,43件一审直接生效,一审生效率为43%。另外,全市法院依法对233名被告人并处财产刑,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人民币共计3873.88万元。目前,“打财断血”专项行动正在有力开展,两级法院已立涉黑恶执行案件138件,执行结案100件,财产刑执行到位138.9544万元,追缴退赔和涉案财产处置到位共32.0175万元。
当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段的关键时期,下一步,全市法院要坚持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方针不动摇,严格公正司法,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张院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本人身份。
记者一:刚才,你通报了全市法院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概况,请详细介绍一下涉黑犯罪案件审理具体情况。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黑犯罪案件6件。其中除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王宏斌、史红旗涉黑案、涿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建峰涉黑案为被告人被追逃归案的遗留案件外,其余4件均为今年审理或宣判的涉黑案件,且均为省挂牌督办案件。
1.关于被告人张振清等15人涉黑案。
市中院已于今年3月26日宣判,3月27日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通报。
2.关于市中院已经宣判了的被告人史志刚等31人涉黑案和已经公开审理的被告人冯海军等31人涉黑案。
中院之前已对判决和开庭审理情况进行了报道。这2起涉黑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人民群众关注,在我市有重大影响,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的组织、协调和保障任务相当繁重。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审理任务,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王靖院长靠前指挥、亲自调度,中院机关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庭审期间,市委政法委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监管支队、市看守所、桥东公安分局、宣化公安分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市日报社)、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第一医院)和张家口供电公司等部门给予了全力保障配合。市中院从全市法院抽调司法警察80余名,公安机关配合干警近50名,确保了提押、庭审及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顺畅。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3.关于宣化区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常日光等14人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初,被告人常日光当选为张家口市原宣化县赵川镇大化家营村村书记兼村主任,被告人常日亮当选为该村村委委员。同年3月,常日光、常日亮组织村民通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占据水泉沟矿区,并以村委会名义组建了以常日亮为负责人,被告人常军、王建飞、王建兵、刘愿朝、白永文、王贵宏为队员的看山队。同年5月14日,常日光通过组织其看山队成员煽动大化家营村村民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等行为,在原宣化县赵川镇、李家堡乡一带树立了非法权威并取得了一定社会地位,以常日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形成。被告人常日光为稳固其势力及社会地位,更好地把控大化家营村,利用发展党员,合伙做生意、开公司、给予股份、分红、发放工资,提供吃喝及交通工具、提供生活帮助,实施违法犯罪后负责赔偿等方式,为组织成员提供帮助,同时明确内部规定,在赵川镇一带组织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赌博、寻衅滋事、串通投标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常日光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常日亮、常军为骨干积极参加者,以王建飞、王建兵、刘愿朝、白永文、王贵宏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向政府索要现金、承揽工程、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敲诈勒索、侵吞村集体资产、国家专项资金等方式获得大量经济利益,部分用于支持组织的违法犯罪和维持组织的生存发展。常日光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宣化区赵川镇、李家堡乡等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产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因该案目前正在开庭审理期间,其他问题待庭审结束后, 宣化区法院将对案件的庭审情况做进一步报道。
被告人冯海军等31人涉黑案和被告人常日光等14人涉黑案,市中院和宣化区法院将倒排工期,严格审限要求,确保年底前结案。
记者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深挖根治”,那么,法院在围绕“深挖根治”目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对于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而言,“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与“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均应为其题中之义,两者相辅相承。因此,全市两级法院不仅要立足审判职能,通过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开展源头治理,还要综合施策边扫边建,理出风清气正,治出朗朗乾坤,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更要着眼综合治理、长效治理,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全市法院在审理好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的目标,放眼社会治理的大局,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办案法官针对在涉黑恶案件的审理时、或在对已审结案件“回头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和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加大探索研究力度,通过分析黑恶势力犯罪的成因,把脉黑恶势力生成源头,通过帮助查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短板,针对病灶开出药方,努力发挥好“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先后发出司法建议30余条,并注意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延伸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的社会效果。两级法院所发司法建议,涉及公共安全、市场经济秩序、自然资源、社会管理秩序、金融秩序等多个领域。司法建议内容具体,从强化宣传、加强教育,依法办案、严厉惩处,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严格审查、杜绝虚假等方面,对非法采沙、采矿、倒卖土地的问题,对赌博、卖淫嫖娼及加强对宾馆、洗浴场所管理的问题,对套路贷、骗取贷款的问题,对加强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有效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全市法院所有参战干警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理理论的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合力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为实现“长效常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三:刚才你已提到,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段的关键时期,请介绍一下,两级法院下一步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上有何新举措?
答: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市法院要统一认识、再鼓干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下一步主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旺盛的斗争精神,确保开展专项斗争的干劲不松、韧劲不减。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打好涉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法律仗”。能否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彰显法治权威,是对法院能否打赢这场“法律仗”的现实考验。全市法院必须立足审判职能,克难攻坚,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坚决打好这场“法律仗”和“攻坚战”。要继续组织开展好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确保年底实现“积案清零”目标。特别是要集中精力审理、宣判好省挂牌督办的被告人冯海军、常日光等2件涉黑案件。要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涉黑恶案件审判质量。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坚持证据裁判标准,对犯罪事实和涉黑恶性质做到依法认定,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坚决做到快审重判。对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中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要积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消极因素。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推进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全市法院要在依法审理好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以“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 “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一案三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宣传发动、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