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 章紫薇)2019年10月23日,张家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草案)》。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宣传《条例》,建立健全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机制,促进官厅水库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12月13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高斌就《条例》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各位记者朋友:
我们继续开会。
2019年10月23日,张家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草案)》。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条例》,建立健全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机制,促进官厅水库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同志、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高斌同志就《条例》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崔主任介绍《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情况。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一简单介绍。
一、立法背景
官厅水库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北京市延庆区界内,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水库。水库常年水面面积130平方公里,总库容约41.6亿立方米,是北京市和河北省的重要饮用水水源,也为张家口市防洪、灌溉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官厅水库当前面临着面积锐减、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官厅水库湿地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张家口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建立健全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机制,促进官厅水库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定该《条例》已刻不容缓。
二、立法过程
2019年,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2019年9月27日,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及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了逐条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10月8日,通过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信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10月11日组织部分立法咨询委员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论证。之后,法工委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先后数次通稿,进行修改。10月18日,法制委员会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10月22日,市委审定批准。10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条例》遵循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官厅水库湿地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科学规范。《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管理职责。一是明确各级政府职责。二是强化部门职责。三是建立保障机制。
(二)完善官厅水库湿地保护与利用机制。一是明确湿地的保护范围。二是建立分区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湿地水源保障机制。四是严格规定湿地污染防治措施。五是完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六是设立保护标识。七是明确禁止相关违法行为。
(三)明确法律责任。一是明确了临时占用湿地未进行生态修复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了开展非法活动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了擅自占用、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了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破坏水生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法律责任。五是明确了擅自采砂、取土的法律责任。六是明确了违法排污的法律责任。七是明确了破坏动物资源及保护设施的法律责任。八是明确了侵占、毁坏堤坝、监测等设施的法律责任。九是明确了主管部门法律责任。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崔主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所属媒体。
问题一:《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区域?
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高斌
本条例适用于官厅水库湿地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官厅水库湿地是指河北怀来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湿地,该湿地公园边界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总体规划中的边界为准。河北怀来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河北省怀来县,包括该县境内的官厅水库水面和滩涂,以及上游的永定河、洋河和桑干河,总面积13538.85公顷。
问题二:《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在其湿地保护范围内可以从事什么活动?不得从事什么活动?
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高斌
官厅水库湿地参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行分区管理,划定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保育区可以开展湿地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主要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可以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及特色产业展示等宣教活动,可以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等活动。
禁止在官厅水库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占用、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擅自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三)破坏水生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四)擅自采砂、取土;(五)向湿地违法排污;(六)捡拾鸟卵,捕猎水生动物或野生动物;(七)擅自引进外来物种;(八)破坏或者移动湿地界标、围栏、围网等保护设施;(九)侵占、毁坏堤坝、桥闸、泵站、码头、水文、测量、环境监测等设施;(十)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
问题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市县政府及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高斌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更好地学习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实施《条例》,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如果违反了这个《条例》,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以此来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为《条例》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将《条例》中涉及到湿地的方方面面,形成任务并细化分解到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信息共享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集中多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实施。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规定,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各项保障机制,依法履行官厅水库湿地管理职能,对违反《条例》的各种违法活动以及渎职失职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