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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曝光!张家口赤城县多人被查处

来源: 张家口日报  作者:
2019-12-14 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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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019年查处的3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5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一、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田家窑镇城建科原科长范君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范君海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弄虚作假,帮助村民空套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35.18万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非法收受村民贿赂款共计3.5万元,构成受贿罪;虚报危房改造户名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4.98万元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2019年2月6日范君海在广州被抓获归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案资金全部追缴,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龙关镇矿产品经销处原出纳员闫有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0年闫有录利用担任龙关镇矿产品经销处出纳员之便,侵吞公共财物15万元,其涉嫌贪污的犯罪行为虽然已过追诉时效,但鉴于其违纪违法情节严重,2019年7月19日经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闫有录开除公职处分,涉案资金全部予以追缴。

  3、样田乡财政所原所长丁学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在反腐败高压严惩态势的有力震慑下,丁学君于2019年7月向县纪委投案自首,主动上缴其全部非法所得。经查,丁学君利用职务之便,共套取退稻还旱专项资金5.67万元,其中4.99万元用于个人医疗和日常花费,涉嫌贪污,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拟对其依法依规从轻处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1、赤城镇沃麻坑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永江等人违纪案

  王永江2009年至2017年虚报粮食种植面积,骗取国家农业综合补贴资金2759元;2016年6月,沃麻坑村修建护村坝项目,在未完工情况下却通过了赤城镇人民政府、赤城县扶贫办两级验收,并拨付了工程款,参与工程验收人员存在失职行为。2019年8月21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沃麻沟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永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对参与护村坝工程项目验收的8名工作人员严肃追责,分别作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东万口乡小京门村党支部原书记康举违纪案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康举于2012年虚报冒领国家危房改造资金56万元,用于乡村支出;于2011年至2013年虚报冒领套取肉牛养殖补贴资金30万元,用于全体村民平均分配和村内街道硬化支出;于2009年至2014年虚报冒领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4.4万元,用于村事务性支出和个人支出。2019年1月29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康举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3、样田乡下马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占军违纪案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占军于2012年至2013年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导致村民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4.2万元;2009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之便,将属于村集体的2.06万元退稻还旱资金据为已有,并通过虚报退稻还旱亩数手段,违规领取退稻还旱补助资金0.5万元。同时,在救灾款物发放上违反规定,平均分配。2019年9月6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占军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资金。

  4、茨营子乡韩家栅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沈桂清等4人违纪案

  时任韩家栅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沈桂清等4名村干部,于2013年在实施扶贫养猪项目中,虚报养猪头数,套取国家扶贫资金8.05万元;2009年至2019年套取粮食直补款10.45万元,其中2.0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10月25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沈桂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余3名村干部也被给予纪律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5、云州乡中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登成违纪案

  2016年至2017年,云州乡中堡村委会在为村民办理医保卡、社保卡工作中按照每户村民10元标准收取打车费、服务费,两年共计收取费用2400元;2011年12月,中堡村在出售村小学时,未严格执行民主议事程序,直接出售给村民。2019年5月30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范登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部退还给村民。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