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章紫薇)7月20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图文实录。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永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负责人王伟。他们将就张家口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同时,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日报社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田永祯检察长介绍整体情况。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永祯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张家口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是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案件87 件,提出监督意见11件,法院采纳11件,支持起诉11件,促成和解1件,合计为企业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入企宣讲138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推动为企业解决问题110余个。下面,我从两个方面简要通报过去三年相关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精准监督工作理念,依法审查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通过司法办案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精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让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精准监督涉企生效裁判,努力让企业及其经营者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用法治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如:河北宣化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检察机关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审理时计算错误,导致应付款项存在差额,向法院提请抗诉,为该公司挽回75万元工程款。
二是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查办力度,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民商事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虚假诉讼监督一直是全市民事检察的工作重点。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查办了一批涉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在虚假诉讼集中的领域开展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挽回损失近3000余万元,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3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其增长势头;另一方面,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如:由市检察院领办万全区检察院承办的张家口某特种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李某某与张家口某特种气瓶检测有限公司不存在真实的1000万元借贷关系,案外人指使李某某作为本案原告提起虚假诉讼的案件事实,万全区检察院针对该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再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李某某的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如:涿鹿县院办理的张家口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该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困难,但该公司从未参加过本案诉讼,也没有出具过案涉借款担保书,担保书上的公司印章为虚假印章。立案后,我们积极运用调查核实权,调阅大量原始档案,并询问了其他案涉当事人。经审查后,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且涉嫌虚假担保为由,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予以再审,后再审判决撤销了原民事判决,该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对该公司有关执行措施也相应取消,公司经营恢复正常。
三是加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一旦使用,将限制企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降低经营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和活力。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依法监督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一批案件。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检察机关接到申诉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在执行程序中已主动履行了部分金钱给付义务,并向法院提供自己名下22个车库作为执行担保。执行法院却仍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我们随即提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建议并立即暂停向申请人交付案涉车库,并及时解除了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信用惩戒,资金得以回流,经营恢复正常,最大限度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实做细检察和解和支持起诉工作,推动塑造和谐共赢的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兼顾公平与效率,主动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履行检察和解、支持起诉等职能手段,同步推进司法办案和矛盾化解。如: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何某某因与黄某、仁某、崇礼区某种植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某杂粮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中的事实与法律,多方引导民营企业换位思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构建了和谐共赢的营商环境。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支持起诉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功能价值,努力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合法权益双向保护。崇礼检察机关在办理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诉前、诉中和解,助力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坚持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丰富完善检察护企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企业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出台护企制度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如在河北省检察院制定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意见后,张家口市院随即通过出台文件、建立工作制度,把关注支持企业发展作为民事检察工作重点,务实高效推进。积极延伸职能,大力加强护企业务机制建设,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组织各县区院对涉企积案限期清结,新案限时办结,推动涉企民事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提升对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靶向定位,破解难题,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如:蔚县检察院成立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每月汇集报送全市办理涉民营经济的民事监督案件数据。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监督案件55件,在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融合互动,着力构建护企工作合力。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等的沟通联系,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主动走访、联合召开座谈会、联合调研、联合出台文件、设立派驻机构、联络站等方式,与工商联、相关商会、协会建立深入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不断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司法尺度,共同推动建立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延伸职能,多渠道、多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高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治能力。如:桥东检察机关以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为课题,针对金融借贷、担保、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困扰企业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授课,促进“依法治企”。深入民营企业宣传民事检察职能,桥西民事检察部门先后开展“民检进民企”、为民营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法律服务。检察机关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的护身符。
媒体朋友们、同志们,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特殊职责,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为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事检察工作。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田永祯检察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1:请问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答: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7项职能。
1.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
2.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的监督。
3.对人民法院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
4.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5.对虚假诉讼的监督。
即对民事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以虚构的事实或伪造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的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债务等,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进行监督。
案外人发现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举报或者申请监督。
6.支持民事起诉工作。
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7.办理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其他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问题2: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民商事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当民营企业遇到这些法律问题,从民事检察的角度,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答:民营企业在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和投资、交易、用工等有关的法律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延伸职能等,多渠道、多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高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治能力。具体来说:一是深化民事诉讼监督。通过民事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涉民营企业的错误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协助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检察和解、支持起诉等职能手段,加强释法说理,搭建交流平台,力促案结事了。同时注重和法院、人民调解组织等形成合力,促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和促进民营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通过企业走访回访机制,充分精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控法律风险。
问题3:刚才通报里提到的涉企虚假诉讼监督,与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密切相关。请问,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如何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推动企业诚信建设、维护司法权威?作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又该如何防范虚假诉讼,检察机关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行好民事检察职能,在打击涉企虚假诉讼方面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用好数字化手段,精准研判、高效发掘监督线索,突出对涉民营企业债务纠纷等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做好刑民协同,畅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申请监督和举报的渠道。二是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聚焦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虚假诉讼问题,探索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监督。三是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联合打击虚假诉讼制度机制落实落地,注重发现行业漏洞,规范行业治理。
对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来说,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交易对方涉及的相关诉讼。规范经营,增强自我保护,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证据意识。在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前,可以通过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查询虚假诉讼名单信息等,全方位了解交易对方情况。注重依法维权,如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当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控告举报。
问题4:这次新闻发布会后,接下来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在服务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涉企民事案件司法救济渠道。与工商联、律师协会等紧密配合,采用检察开放日、入企宣讲、案例讲述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职能的宣传,便于更多的企业及其经营者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选择申请检察监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建立涉企民事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涉企积案限期清结、新案限时办结”专项活动,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以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保护、产权保护、保障企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大生效裁判、执行行为和审判活动监督的力度。深化实践“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查办虚假诉讼、开展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近期,我们根据省市委的要求,部署开展了检察长“走流程”、进企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目的是更深入细致地了解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对民事检察工作有什么样的需求,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改进我们的工作。这项活动我们一定要善始善终抓好。在涉企民事案件的办理中,要重视发挥公开听证等办案机制的作用,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在搞清案件事实与法律的同时,认真评估企业生产经营因为办案可能受到的影响,从而更好地把握监督必要性,把握好办案的时、度、效。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