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今年,涿鹿县在全县1区、17个乡镇、373个行政村、1个工业园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将环境监管关口前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科学网格划分。按照全省要求,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在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立环境保护所,受县环保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强化网格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挥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对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完善网格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移交移送制度等,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严格追究问责。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法人要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记者 郭霞 通讯员 王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