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风建设坚持“三化”。一是坚持干部监督制度化。先后出台了规范干部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正风肃纪明查暗访方案,转发了市《优化发展环境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为全县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二是坚持明查暗访常态化。先后3次深入全县各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单位,进行巡查暗访,及时地发现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坚持责任追究严格化。针对市、县暗访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21个县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9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二、服务发展坚持“三色”。一是推行县委领导亮色服务。县委出台了《关于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挂点联系工作的通知》,对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实行“一名领导蹲点、一家部门负责、一个专班跟踪”。二是推行县纪委特色服务。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开展“四个一”服务活动,即向每家重点企业致一封信、每位纪检监察班子成员联系1-2家重点企业、每个重点企业设立一个督查岗、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分析。已在18家企业和重点项目设立了“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监督岗”,对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三是推行部门“绿色”服务。具有行政执法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专班专人,全面落实“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领导分管、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对一“定向、定位、定责”全程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制、一卡收费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为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三、行政执法坚持“三规”。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职能。认真开展“双提双减”活动,督促部门做好审批事项精减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梳理公开流程目录。二是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明确重点企业(项目)实行“一个口子”收费,已向全县重点企业(项目)发放了《缴费明白卡》,严格按卡收费。三是规范涉企检查活动。凡涉及重点企业的检查、验收、评比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提前报县优化办备案,由县优化办出具检查通知书后,才能进入企业检查。 四、清理整顿坚持“三治”。一是重点整治中介组织。对企业群众反映和投诉较多的中介组织、协会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清理“相关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收费行为是否透明,是否存在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现已对县工商局消协和个协等协会组织进行了清理规范。二是重点整治“四乱”行为。对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对18个重点企业和项目开展了定点检查。三是重点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对干扰破坏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企业和项目生产经营“零干扰”、建设过程“零障碍”。 五、考核评议坚持“三制”。一是建立服务承诺机制。督促各部门制定服务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措施,统一汇编了《沽源县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手册》,发放给全县18家重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各单位服务承诺。二是建立季度测评机制。对县直各部门服务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通报,县纪委定期组织召开测评会议,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量质化考核内容,测评结果公开通报。三是建立适时通报机制。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职责成员单位会议,适时总结好经验,推广新举措,剖析坏典型,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
关键词:沽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