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张家口7月13日讯(通讯员韩建国 记者张世豪)为科学合理地分配村集体收益,有效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日前,康保出台了《关于壮大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作出全面规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光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迅猛发展等,加速了农村集体土地被流转、征用,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所带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问题由此凸现,尤其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所涉问题表现尤为突出。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来源,是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盘活壮大村集体资产,促进村级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康保县全面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该县对农村集体收益分配、使用,严格执行“一清四议两公开”,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严格监管程序,确保代理成效,对村级资金全面推行“一账户、四印章”农村财务管理等制度,确保收益分配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该县紧紧抓住精准扶贫、城镇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等机遇,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与加快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手段,切实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和农村“三资管理”功能,全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杜绝“分光吃净”的思想,创新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方式,积极探索增加农民收入渠道,帮组农民稳定脱贫,增强农村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
关键词:村集体,康保,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