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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9-08-21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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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章紫薇)8月21日,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2019年6月27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条例》内容,切实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张丽君同志就《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燕赵都市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们参加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崔主任介绍《无障碍条例》的颁布情况。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一简单介绍。

一、立法背景

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独立自主、安全出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全民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体现,更是提升张家口市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随着张家口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作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举办城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进行立法势在必行。近年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外延以及政策法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国务院在2012年制定了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二是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张家口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日益凸显,有必要进行地方立法,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加规范、合理、便利。《条例》遵循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同时兼顾实用性和前瞻性,对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立法过程

2019年,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4月17日,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为做好条例草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28至29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论证,专家提出了修改建议。5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5月10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寄送信函、新型媒体发布等方式向市直各部门、县(区)各部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法工委就《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省人大法工委意见,省人大法工委对部分条款提出了指导意见。之后,法工委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法工委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先后数次通稿,反复进行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6月21日,法制委员会进行了统一审议。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呈报《关于<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报告》,并经审定批准。6月27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7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五条,针对我市实际情况,以安全、实用、便利、受益为原则,重点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部门职责分工、建设的标准和范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

无障碍设施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统筹协调。一是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城市管理、交通、公安、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教育、卫生健康、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二是规定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定期就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范围

为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建设和改造水平,条例重点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范围。一是明确无障碍设施包括坡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无障碍厕所等七类内容;二是扩大优先推进改造机构、场所的范围,在上位法已规定的机构、场所外,还特别增加了教育场所,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休闲场所和城市公共厕所,并明确了改造责任单位;三是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盲道、大型居住区、公共交通车辆、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标识等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四是规定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五是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遵守的要求进行规定;六是对公共交通配置无障碍设施进行规定。

(三)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

为确保残疾人等其他行动不便者安全有效使用无障碍设施,提升无障碍设施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规定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是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规定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原因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由行政审批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审核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后,应立即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貌和使用功能。

(四)明确规定法律责任

为确保条例的逻辑严密,增强法规的强制性,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符合规定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验收、施工的,要求其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条例还对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最后,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感谢崔主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所属媒体。

记者一:《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后将如何实施?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张丽君。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张丽君

一是要加大《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升广大市民的无障碍环境意识和包容性观念。

二是要加大《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 市、县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三是要组织全市各相关行业从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高标准完成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筹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二:《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中的无障碍设施主要服务于社会哪些群体?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张丽君

无障碍设施不仅服务于残疾人,同时也服务于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全体社会成员。

记者三:《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中所指的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哪些?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张丽君

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1、坡道、缘石坡道、盲道;2、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3、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4、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5、无障碍厕所、厕位;6、无障碍标识;7、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使用的设施。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徐帅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