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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晶 王雨虹
2020-10-27 1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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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0月27日讯(见习记者 王晶 王雨虹)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张家口市研究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于2020年8月5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更好地推动《条例》贯彻落实,10月27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王晶摄

张家口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长城网记者 王晶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我市研究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于2020年8月5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更好地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市城管执法局有关领导就《条例》颁布实施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冰峰。

  同时,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工人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民生630等新闻单位及栏目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市人大崔云海主任就《条例》颁布实施情况做介绍。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长城网记者 王晶摄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云海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一简单介绍。

  一、立法背景

  城市市容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一直以来,张家口市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有了极大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一些长期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症”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城市管理的合力还未真正形成,社会公众动员不够等。因此,亟需制定一部更加细致具体、更加符合张家口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另外,当前张家口市正在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制定《条例》既是巩固创建成果,更是助力创建工作。

  二、立法过程

  2020年,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5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及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了逐条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6月8日,在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同时,通过信函的方式,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立法咨询委员征求意见。7月16日组织部分立法咨询委员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论证。之后,法工委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先后数次通稿,进行修改。7月21日,法制委员会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7月22日,市委审定批准。8月5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条例》遵循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科学规范。《条例》共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主体。一是明确了管理主体。规定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了编制主体。规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依法组织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明确了责任区主体。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区的责任人和具体范围。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二)明确市容管理要求。一是明确了对于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管理要求。从外形保持、修缮装修以及安装设施各个方面对建(构)筑物外立面在市容管理中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明确了对道路的管理要求。从路面和交通标线的保持、道路两侧公共设施的管理、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明确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要求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围挡设施的外观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四是明确了对占道经营的管理要求。从临时经营场所、摊点的设置,经营时间、地点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五是明确了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以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擅自张贴、张挂宣传品的管理要求。六是明确了在公共场所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要求。

  (三)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一是明确了对垃圾收集清运的管理要求。从责任人责任、作业单位要求、厨余垃圾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二是明确了对饲养宠物的管理要求。三是明确了对公共厕所的管理要求。四是明确了环境卫生作业的管理要求。明确要求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符合本市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境卫生作业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明确法律责任。一是明确了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了运载车辆未覆盖、密封、包扎,以及造成泄漏、遗撒后果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了未按照规定经营和擅自经营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了在城市乱涂乱画、擅自张贴宣传品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五是明确了堆积或者随意倾倒经营产生的垃圾的法律责任。六是明确了未即时清除宠物粪便的法律责任。七是明确了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依据。八是明确了阻碍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的法律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感谢崔主任。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本人所属媒体。

  记者提问1: 《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哪些鲜明的地方特色?

  答:《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市城市管理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在制定的过程中既汲取了我市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也针对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顽疾,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管理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一是对城市容貌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规制,例如,对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貌设置、擅自破墙开店、建筑垃圾运输、户外广告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等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规制,例如,对饲养宠物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设置了相关罚则。

  即将实施的《条例》对城市管理起到推动作用,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助力举办冬奥会。

  记者提问2:在以往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经常发生推诿和扯皮现象,责任不清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条例》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制度作了哪些明晰的规定?

  答: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根据中央和省委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体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条例》第五条和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过立法授权的办法赋予了市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的管理职权。

  二是建立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条例》第八条从我市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区域、场所、设施的特点出发,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作了划分和界定,对责任人责任作了规定。

  记者提问3:《条例》2021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城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将如何对《条例》进行宣传贯彻?

  答:一是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学习宣传,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与条款内容。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法宣办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多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宣传《条例》,大力开展政策宣讲,深入基层社区促使广大群众了解权利义务,增强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

  三是组织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边局长的详细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沟通采访。

  再次感谢大家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