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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询问,石家庄市某检测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检测费70元,包括我们站在内的全市检测部门确实都在收。收费标准是按照1998年石家庄市物价局和石家庄市交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的消息,他们也是月初从报纸上看到的,但直到现在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另一家汽车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从没有收到过有关部门关于取消二级维护检测费的相关文件。他说,检测无论是设备投入还是人工费用,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不收费车辆还检不检测? 作为检测主管部门的石家庄市运管处,是否知道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已经取消? 11月22日,记者以出租车车主身份拨打了石家庄市运管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回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取消的是行政事业性质的收费。现在检测的都是企业,属于经营性收费。目前没有接到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经营性收费的通知,所以此项收费是合法的。 果真如此吗?记者查阅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发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附件里,“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的确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但201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明确提出,此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些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自2012年2月1日起,应一律取消。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于2012年1月30日以冀财综[2012]11号文,联合转发了这一通知。 物价部门:取消的项目再收就属乱收费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在治理乱收费行动中,发现一些地方还在收取早已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因此,省局又发文要求各地要坚决取缔此项收费。”这位负责人强调,既然国家已经明确取消了此项收费,再收就属乱收费,任何单位、任何部门都不允许继续收取。至于政策衔接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尽快解决。 “政府清费减负是好事,关键是好政策怎么能落实到位。运营车辆二级检测是关系车辆安全的大事,不能只说取消收费却没有相应配套措施或补偿办法,这让我们检测单位无所适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测站负责人表示。 作为检测工作主管部门,省运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发文取消这项收费后,他们曾就此项工作今后如何开展,经费问题如何解决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但目前还没有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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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收费,调查,检测费,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