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的污染,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健康的马年春节,今天,省文明办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从我做起,春节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主城区可燃放时间为2014年1月30日(除夕)、1月31日(初一)全天,2月4日(初五)、2月14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要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具体规定,鼓励在主城区全面禁放。
新春佳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时期,燃放品种多、数量大、时间长,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危害身体健康,与低碳节俭的文明生活方式极不相称。为此,省文明办发出倡议,号召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各地各部门的禁放限放规定,不允许燃放的时段坚决不燃放,不允许燃放的场所坚决不燃放,不允许燃放的品种坚决不燃放;从我做起,主动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特别是在重污染日坚决做到不燃放,以实际行动减轻环境污染,减少雾霾天气;从我做起,积极做好宣传劝阻工作,引导亲朋好友、街坊邻里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当作一种文明时尚来追求,理性燃放、减少燃放。
倡议还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公务员、道德模范、志愿者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入到禁放限放、减少燃放的行列中来;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共同营造洁净、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喜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