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河北省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好转。2014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初七,即1月30日至2月6日),河北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为3.4天,较2013年的2.0天增加了1.4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2.4天,较2013年的4.1天,减少了1.7天。
六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O3)全省平均浓度值较2013年均实现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14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5.1%;PM10平均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20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4%;SO2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11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1.4%;NO2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45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9.6%;CO平均浓度为1.75毫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2.33毫克/立方米,下降了25.0%;O38小时最大滑动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的7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6.0%。
监测结果显示,除夕夜20:00至凌晨2:00,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除夕同时段平均浓度58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41.6%。PM2.5浓度短期峰值出现在凌晨1时,全省平均为37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607微克/立方米降低了38.7%,其中石家庄浓度为30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701微克/立方米降低了55.9%。
在今年春节期间气象条件与去年同期无太大差异的情况下,河北省大气六项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全省在2013年所采取的各项削煤、减排、调产、控车、降尘等措施的成效开始显现;另一方面,春节前,省政府印发《河北省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限定了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场所和品种等,各级、各部门加大宣传排查力度,全省人民文明过年的意识明显提高,烟花爆竹燃放大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