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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56辆汽车被骗“高价抵账”低价出售诈骗千万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作者: 成志霞 2014-05-30 1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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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张家口汽车诈骗案涉案金额两千万元,被指是团伙作案”的问题。5月26日,张家口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调查,此案共涉及汽车56辆,其中36车是与宋××有合同协议,20辆车是与魏×直接交易。目前,此案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13.3魏某对外说他在内蒙有大工程,需要很多车用来顶账,旧车可以给个相对较高的价钱,还能及时兑换。前期他都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所以取得了大家的信任,大家陆续把亲戚朋友的车都交给魏某顶账,并且有人还买了很多二手车交给他。魏某或者宋某某都与我们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从2013.6-2013.9.5他们大约收了近60辆车(仅指已联系到被害人的),他们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支付车款。

  后获悉魏某于2013.9.9自杀。之后我们大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魏某在收走车以后,根本没有顶账,他把我们的车大部分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到了二手车市场,其余车辆抵押给别人办理了抵押借款。

  通过我们了解,魏某有同案犯,参与了骗取车辆的犯罪行为。一个姓温,是远大二手车市场卖车的,另一个是张家口信用联社.魏某对外宣称这二人是和他一起做这个事情的,很多买车的资金都是这两个人提供的,魏某当着部分被害人的面给这两人打过电话。

  部分被害人以前就认识魏某,对其经济状况非常了解,魏所住房屋系贷款购买,魏本人没有经济实力做这样的生意。因为魏前期收购的车辆,付款非常及时,加上他所介绍的银行行长的实力,才骗得了被害人的信任。在魏死亡以后,我们了解到魏前期购买的车辆。已支付的资金部分来自“温某”、“锡林郭勒盟包商银行行长”;部分来自高息民间贷款(用收购的车辆办理抵押借款)。魏某等人负担着高额的利息,却做着亏本卖卖,以高卖低卖的方式来套取现金,拆了东墙补西墙,窟窿越来越大,这个骗局早晚会无法继续。

  魏某本人非常精明,不可能做这种傻事。所以我们分析,魏某在开始有可能说的是真话,他办这件事有合伙人和上线,因为凭他的资产情况,一开始不可能向别人借出上百万来买车,也许是运作过程中他想越过上线直接来操作,或者上线收走车后没有及时给他付款,他才回拆东墙补西墙,直至事情暴露。但是就因为窟窿堵不上就抛下父母妻儿上吊自杀,这个理由是在让人难以接受,在魏自杀前有被害人给其打电话,魏还在说付钱的事,能听到他旁边很多人。约半个小时后魏的手机无法接通,几个小时候就被发现上吊身亡。一点征兆都没有就突然上吊自杀,魏行为让人费解。魏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难道他骗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自杀?魏临死前他身边的人究竟是谁?魏的死因究竟是什么?还望公安机关调查了解。

  另外魏在自杀前的三个月,大量收购汽车,低价变现,还把部分汽车办理抵押借款,回款额保守估算也在2000万左右,而在这期间魏即没有支付车款也没有偿还借款,这些钱在他死后下落不明。这些钱去了哪里?还望公安机关调查了解。

  2013.9.9魏去世的当天被害人就得知其死讯,部分被害人于次日到张家口市车管所说明了本案涉嫌诈骗、车主不同意过户的情况,并且向车管所提供了被骗车辆的车牌号等信息,但车管所却不予理睬。和魏有过接触的二手车贩子在得知魏死讯后,在2013.9.10日当天就有10多辆车被集中过户,随后几天又有多辆车被相继过户,新的车主有一部分就是二手车贩子,还有些新车主的身份信息是被冒用的,其本人并不知道该车的情况。在我们追查车辆下落时了解到,有一部分车就被二手车贩子隐藏起来,所有被过户的车辆车主本人都没有到场,但都有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部分车辆被伪造的假发票(收购车辆时部分车辆的发票未交给魏或宋某某).二手车贩子恶意过户以及车管所的渎职行为,进一步扩大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使得原本能避免的损失无法挽回。

  从魏犯罪的时间跨度以及被害人众多的情况分析,魏不可能单独完成这一犯罪行为,必有其他人员的参与。魏虽已死亡,但不代表案件的结束。魏及其同伙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追究;被骗的赃物应予追缴、返还被害人;尤其在魏死亡以后(2013.9.9)被过户的车辆,完全是恶意过户,不存在善意第三人,这一过户行为不应该被法律保护,被过户的车辆应予以追回。

  公安已经介入5个月了没有任何发展,后来我们去问才知道公安根本没有侦查这件事情,诈骗金额保守2000万,希望公安机关重视此案件。

  张家口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了解,2013年9月10日,约20余名群众陆续到张家口市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魏×、宋××二人以能用二手汽车高价抵账为幌子,采取签订汽车买卖协议,高价收购二手汽车并许诺定期付款。在骗得汽车后低价出售诈骗财物,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由于案值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为防止事态扩大,高新分局经侦大队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立即带领被害人前往市经侦支队进行了案件移交。9月12日,市经侦支队成立专案组,要求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加入专案组,参与魏×、宋××涉嫌合同诈骗专案侦查。高新分局经侦大队遂受案、立案。同日,按照经侦支队的指令,高新经侦大队先行使用高新分局刑事手续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宋××(另一犯罪嫌疑人魏×于2013年9月9日17时许自杀身亡),由于宋××患有肝炎,市看守所认为不宜羁押,并出具证明。高新分局当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人保)。2013年12月份,由于案情复杂,市经侦支队直接办理此案。

  经调查,此案共涉及汽车56辆,其中36车是与宋××有合同协议,20辆车是与魏×直接交易。目前,此案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关键词:张家口,汽车,诈骗,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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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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