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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苏晓瑞
2019-03-13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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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苏晓瑞)3月13日,为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提升张家口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由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苏晓瑞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徐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提升张家口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由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强同志,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俞旭峰同志出席发布会。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徐帅主持发布会。记者 苏晓瑞摄

  有请赵局长介绍张家口市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强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强发言。记者 苏晓瑞摄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途径。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6月对张家口市开展了“回头看”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利契机,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下面就张家口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介绍。

  一、张家口市涉及问题整体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我省7个方面57个问题,涉及张家口市有15个问题,其中,个性问题1个、共性问题14个。按照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6日会议要求,涉及张家口市15个具体问题中11个需要在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验收销号,2个在2019年底前完成验收销号,2个在2020年底前完成验收销号。

  二、各问题具体推进情况

  根据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强化自查,补充完善台账及佐证材料后,可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销号。目前,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一)4月18日前需完成的11个问题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工作进展如下:

  1.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整改态度不坚决问题。张家口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各县区、市直部门把环保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目前,市委召开11次党委常委会、市政府召开13次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建立了市县(区)领导干部包联督导机制,市领导多次深入县(区)现场督办,有力推动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2.建设项目燃煤替代方面的问题。市发改委对省出具的煤炭替代审查意见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对省出具的怀来热电项目审查意见按照规定进行了失效处理;并与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机制,对于新建和技改耗煤项目,凡不符合替代方案的,一律不予许可。

  3.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市编委办沟通,2019年2月25日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下发了《中共张家口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更名为张家口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的批复》(张机编字〔2019〕1号)。调整后的张家口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科级的事业单位。

  4.重型柴油车查处方面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对工业、公交、环卫、客运、物流等用车大户进行了抽查,出动106人次,检查各类柴油车辆662辆,发现超标排放车16辆,对本地车辆要求进行限期维修,外埠车辆进行劝反。依托超载超限检查站,加大全市机动车和外埠入境柴油车辆尾气排放的管理力度。截止目前,张家口市共检测36.412万辆,问题车5653辆,处罚1617辆,罚款16.17万元。同时,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强化了出入境国省干道柴油货车排查治理,在国省干道设置临时尾气检测点位,整合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力量,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抽测,对不达标车辆进行处罚或劝反。

  5.河长制推进方面的问题。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了督查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万名河(湖)巡查员的作用,切实解决河湖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河湖清理专项行动,下发《张家口市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全市共组成4个考核组,已完成对各县区河湖长制的考核工作。

  6.水源地保护区违规项目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通过6轮排查和县区自查自纠,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张家口市共审核确认16个问题,截止目前张家口市崇礼区城区、阳原县城区、涿鹿县城区、尚义县城区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冀政字〔2019〕8号),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划分完毕。2018年,张家口市16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7.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的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市委、市政府,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包联制度,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8.煤炭总量削减、散煤管控方面的问题。在煤炭削减方面,市发改委制定了《2018年全市节能削煤降碳工作要点》,全面化解煤炭产能860万吨,完成农村电代煤6535户,气代煤436户,新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426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1663台。初步统计,2018年规模以上风电、光伏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99.05亿度。在散煤管控方面,市场监管局牵头通过严格管控经营网点、坚持群防群治、对2018年案件进行“回头看”、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四项工作措施,多手段、多渠道、多力量督导工作落实,确保劣质散煤管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9.未完成《2017年全省节能削煤降碳工作要点》要求的年度削煤任务方面的问题。市发改委通过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工程削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四项措施对反馈问题严格整改,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预计同比减少104万吨,大唐张家口发电厂采取积极拓展新煤源,加强节能改造等措施,2018年煤炭消费量在控制指标基础上下降了22.2万吨。

  10.入省煤质检查站建设方面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进一步加强5个入省煤质检查站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张家口市的入省煤质检查站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由相关县政府牵头组建了由公安、交通、质监等检查、抽(送)样人员构成的联合检查队伍,对拦车、检查、抽样、劝返、送检、检验、处理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归纳,细化完善,统一规范。截止目前,5个进省煤质检查站共劝返不合格运输车辆19273辆次。

  11.劣质煤管控方面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大封控整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煤炭经营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推行7至10日内进货报备制度,做到落地抽检。通过完善追根溯源制度,督促经营者规范和完善经营者购销台账,实现劣质商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二)2019年底、2020年底前需完成的4个问题进展情况

  目前4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各县区、各市直部门报送情况看,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1.地下水超采治理方面的问题(省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市水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综合治理,并对压减水浇地面积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已累计完成面积10.582万亩,完成投资10821万元,投资完成率99.29%。11月底工程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一。市财政局将筹集1亿元资金保障地下水压采工作有序整改。

  2.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配备方面的问题(省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已牵头完成张家口市6个县区点位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近期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市财政局已将300万财政资金列入2019年的财政预算。

  3.地热资源违规开发方面的问题(省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积极推进,深入相关县区调查核实,督促相关县区,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怀来县和阳原县对地热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违法取水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目前已聘请河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和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开展地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为下一步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已完成了勘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地热水资源采矿许可证。

  4.重型柴油车增长较快,铁路货运能力建设进展缓慢方面的问题(省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2018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万人次,检查车辆35.7979万辆,超限车辆3261辆,处罚车辆1353辆,卸载车辆1345辆,卸载货物22859吨,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市交通局根据省交通厅运输结构调整规划,大宗货物年运货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建铁路专线,制定了张家口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市发改委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园区铁路专用线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开展了锡(盟)张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张承旅游铁路项目规划方案研究,省发改委已将张承铁路项目纳入省部合作协议中。

  目前,距省要求的整改完成时限越来越近,我们将采取过硬措施和务实举措,扎扎实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各项整改任务,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让张家口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空气更清新,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以上就是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徐帅

  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

  一、为确保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张家口市采取了哪些举措?

  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俞旭峰

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俞旭峰发言。记者 苏晓瑞摄

  答: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张家口市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指导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达反馈意见后,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听取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张家口市成立了张家口市政府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武卫东任组长,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张家口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市整改方案精准制定了本县区、本部门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市整改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反馈意见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清理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

  三是规范整改档案管理。张家口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建立责任体系,凝聚强大合力,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推进、全程留痕。对照整改事项,逐一建立“四个清单”,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档案,建立目录、分类建档,确保有据可查。市整改办加强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并每周对各县区政府、各市直有关部门上报的问题整改进展及推进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督促下一步工作。四是提高整改验收标准。针对张家口市涉及问题的实际整改情况,市整改办按照省整改办要求,经过系统梳理,全面自检,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提高了整改标准,进一步完善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严格验收销号标准,坚决杜绝书面验收、纸面销号。做到挂图作战、建账督办,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全力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确保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移交的问题清单全部处理到位,确保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目前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俞旭峰

  答:张家口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县区及部门对整改问题,党政主要领导未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整改工作落实不细致。如:重型柴油车增长较快,铁路货运能力建设进展缓慢问题,此问题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虽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相关方案制定仍存在欠缺,影响了后期整改工作的开展。三是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如:在入省煤质检查站建设方面,个别县区煤质检测站已建设,但快速抽检设备安装运行滞后,影响了后期验收销号工作的进度。四是部分举报案件未处罚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一督导组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交办张家口市33批104个信访问题,涉及到2个立案处罚的案件目前还没有处罚到位。

  下一步张家口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哪些安排部署?

  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俞旭峰

  答:目前,张家口市此项整改工作已进入验收销号阶段。市整改办已制定了整改销号方案,于3月12日上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了验收销号动员部署会议,对张家口市涉及的15个问题的验收销号工作步骤、验收程序进行了细化讲解,并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整改完成问题进行验收销号工作。一是各县区、各市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自查自检,对照销号验收标准,逐一核查每个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台帐,留存佐证材料,整理归档,自行组成验收组对整改问题进行签字确认。二是问整改完成后,由各县区提出验收销号申请,市整改办通知市级验收组按照验收销号方案要求对提出验收申请的整改问题进行现场验收销号。三是对市级验收组报送的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审核后,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完成张家口市四级验收销号确认。并向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张家口市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申请。同时,由市级各验收组分别联系省级督导单位完成相关问题的五级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