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确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力争年内完成20件重点立法项目
日前,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笔者今天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年内将力争完成20件重点立法项目,着力抓好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
据了解,在20件重点立法项目中,有8件需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12件需要年内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主要包括:制定、修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土治理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价格监督检查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修订口岸管理规定,制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规定、老年人优待办法、社会科学普及办法等。
在力争完成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我省还将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对30件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有关部门将开展先期调研。其中有:制定、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民办教育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游泳场所管理规定、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