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求职创业愿望未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和毕业年度内高等院校学生,均可纳入创业帮扶范围
今年,全省创业帮扶工程将对12万人进行创业帮扶,其中对6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帮助成功创业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求职创业愿望未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和毕业年度内高等院校学生,均可纳入创业帮扶范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度创业帮扶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并联合成立创业帮扶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创业帮扶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今年,创业帮扶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为创业咨询、指导和培训等创业帮扶工程相关服务内容。省财政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创业服务专项资金。
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规定要求,我省将选择部分创业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创业指导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高等院校等社会组织设立的创业指导机构,为创业帮扶工程创业服务“承接主体”,具体承担创业帮扶任务。各地收集的创业项目将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成长性好等特点,经专家论证可行后,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选准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统一报省创业指导中心,经有关专家论证认定后,纳入全省创业项目动态资源库,依托“河北就业网”,实现全省联网。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向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提供贷款帮助,以解决创业初始阶段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