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为4月至5月15日,满分30分,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1月14日,张家口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中考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至5月15日,满分30分,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方案》确定,今年中考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其中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及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其它各县区分别自行组织实施,但要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不得由各学校自行测试,严禁弄虚作假,考试时间为4月至5月15日。
《方案》确定,体育考试共分三类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三类项目满分各为10分,满分评价标准分别为:1000米跑(男)4分0秒、800米跑(女)3分50秒;立定跳远(男)2.30米、立定跳远(女)1.80米;掷实心球(男)8.50米、掷实心球(女)5.50米。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
《方案》规定,三类因残、因病考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一是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审核签署意见,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公示。同时,免考学生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确诊的考生由医院出具证明,可准予免考。二是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不变,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三是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负责人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方案》规定,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是:因残疾并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残疾证),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总分;因伤病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按满分的5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不能免试单项)。
《方案》还规定,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报考的考生、参加今年中考的我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也须参加2014年我市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本市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计入升学总分。
据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科科长张虎介绍,今年《方案》对评分标准作了调整,降低了难度,学生只要能够完成体育考试,每个项目最低按5分计,三项成绩最低按15分计,其目的是减少学生和家长的投机心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