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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定调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今年的关键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站到了俯瞰全局的高度,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利用国际市场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探索创新不搞“一刀切” 文件确定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约10000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文件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慎重推进农宅财产权转让 文件强调,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文件提出,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更加积极地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 |
关键词:农民,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