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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我市已提前下拨7个市管县区201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38亿元,加之省财政提前下拨的8个省直管(扩权)县的5.47亿元,我市符合政策要求的15个县区,共收到上级财政提前下拨的201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85亿元。 从2009年开始,中央、省对我市开始实施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且补助额逐年增加,已由最初的1.89亿元增加到目前7.85亿元,年均增幅42.79%。特别是去年,在我市的积极争取下,国家对我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覆盖县(含管理区)由6个增加到15个,我市成为河北省首个所有县(含管理区)均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地市,当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幅为全省最高。 据了解,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随着补助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支付力度的逐年加大,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境内国家生态功能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和部分水源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导向功能的显现,也为促进县级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经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出积极作用。 |
关键词:支付,生态,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