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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查处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材购入和质量检验情况,炮制批生产记录、饮片的出厂检验情况;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及代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是否有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能够对经营各环节进行质量把控;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药师不在岗现象,是否有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等。 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环节,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查处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和无文号产品冒充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行为;查处在经营包装、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书不一致的保健食品等行为。 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多措并举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实行案件查办定期通报制,实行市局领导包联县(区)局督查督办制,实行异地联合交叉执法制……据了解,此次开展“百日亮剑”行动中,市食药监管局更加注重措施创新,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筑牢全市食药安全防线。 案件查办定期通报。市食药监管局“百日亮剑”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食药监管局和市局机关业务科室定期报送案件查办情况,报送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由、处罚意见、办案人员等,并对各相关部门案件查办数量、行政处罚情况和移交司法机关案件数量进行排序后通报。 市局领导包联县(区)局督查督办制。根据市食药监管局关于局领导包联县(区)局分工安排,市局领导将分别带领相关科室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各县(区)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对每月案件查办排序靠后的县(区)抽调力量专门进行重点稽查。 异地联合交叉执法制。市食药监管局将适时从各县(区)局分别抽调“四品一械”监管执法人员,与市局执法人员混合编组,组成若干异地联合交叉执法组,逐县(区)开展联合执法,达到发现问题、查除隐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之目的。 |
关键词:张家口,食品药监局,亮剑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