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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新政 1聘用外籍人员合同期不超5年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外籍人员工作事务专办员,由专人负责,具体承担所聘任外籍人员的手续办理、管理服务等工作,并保持专办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应为外籍人员建立工作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劳动合同、有效护照和工作证件复印件等。 用人单位聘用外籍人员时,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同时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外籍人员的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 2外籍人员离职后应注销工作证 据介绍,外籍人员来京所持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市人力社保局称,在申请、变更、延期、注销这些证件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外籍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用人单位需提出申请,注销所聘外籍人员工作证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证件期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3全市建外籍人员聘用供需平台 《通知》还指出,北京市外专局将牵头积极开发境外高端人才资源,搭建全市外籍人员聘用供需信息平台,在北京市外专局官网面向符合资质条件、有志来京工作的外籍人员,提供岗位信息、简历发布、就业政策等公共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国情、市情、出入境、签证居留、教育教学等内容的培训,力所能及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 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上旬向市外专局报送下一年度外籍人员需求计划。 |
关键词:外籍教师,外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