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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潘珊菊)前天,中纪委网站公布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被批捕消息。昨天,中国工程院对此事作出回应。 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第11条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我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被逮捕前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曾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在我国动物品种改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多次获得科技奖。 |
关键词:院士,判决,中国工程院章程,被捕,农业大学,基因,科学道德,中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