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永丰街社区郑姓负责人介绍,2010年开始,为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加快建立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便于市民废品回收,每个社区都设有一个社区回收亭,由市金汇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有限公司统一建设。她说:“原来只有一间房子,废品收的越来越多,没地方放,露天放着又乱又不安全,风一刮处到处是,后来他们又建了两间房子存放收来的废品。2010年7月12日,签订的《社区回收站合作经营协议书》里明确了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社区作为乙方,主要是提供回收站所需场地,解决因占用土地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负责回收站的水、电和道路三通;对回收站的防火、防盗、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调解处理回收站与小区居民间的纠纷,协助甲方实施对社区回收站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她说,社区已经和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进行沟通,责令其3天内将易燃危险物品清除,将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整洁。但毕竟社区能力有限,只能对其进行劝阻,无权让废品回收站搬离。
关于居民反映的废品回收站私自搭建小房一事,记者致电桥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街巷内的问题并不在其负责范围,可向所在辖区办事处进行反映、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桥西区明德南街道办事处闫姓负责人,就居民盼废品回收站搬离的意愿进行转达,他说:“办事处虽然设有城管环卫办,但主要负责小街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我们可以要求他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或是去协调解决回收站与居民间的纠纷。我们并非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权力让废品回收站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