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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告知饭店负责人如何识别合格的灭火器。李静 摄 长城网张家口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洋河南祥和饭店二层西侧使用的两具灭火器筒体无钢印,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饭店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同时,执法人员告知饭店负责人,一旦发生火灾,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根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延误救援时间,小火酿成大灾,后果不堪设想。饭店负责人听后表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定会按照消防人员的要求立即更换合格的消防产品。 下一步,宣化县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产品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
关键词:消防,产品,饭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