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虚列支出,预算收支不实问题,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通行费拆分收入1475.17万元、省地税系统处置资产收入1334.01万元,现已全部上缴财政;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公墓出售收入、省体育学院食堂承包费、省农科院及下属单位对房屋场地出租收入等666.35万元,现已上缴财政489.28万元。省农科院临街房屋租金收入177.07万元,因全部用于安排科技体制改革分流人员支出,未上缴财政。该单位表示,今后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收入。省煤田地质局等单位对虚列支出2173.33万元,预算支出不真实的问题,已调整了会计科目,并完善了管理制度。
在基层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中,截至2013年底,21个省直管县欠缴、截留省级收入已上解1544.92万元,占应缴未缴总额的100%;下拨滞留各类专项资金23.23亿元,占滞留资金总额23.7亿元的98%;虚列财政支出问题,通过调整账簿等方式整改19.25亿元,占虚列支出总额的100%;收回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57亿元,占出借总额的100%;财政收支决算不实22.26亿元已调账处理,其中,献县财政局虚支虚收1.3亿元问题,已纠正;其他私存私放、挤占挪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通过没收违法所得、追回资金、调整会计科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等形式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了制度。
有关部门对审计移送的23件经济案件线索和事项及时进行了处理。其中1人被判4年有期徒刑,2人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给予撤职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22人,记过处分1人,3人诫勉谈话。
此外,报告中还有河北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情况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