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年11月22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下调为4.2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有所调整。自2014年11月22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存款利率由现行2.60%调整为2.35%,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保持不变;自2014年11月22日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由现行的4.00%下调为3.7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50%下调为4.25%。
举个例子,如果在我市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贷方法,利率下调前每月还款为元,下调后每月还款为2476.8元,每月少支出53.6元。在利率下调前,20年累计支付利息207296万元,下调后,20年累计需要支付194432万元,比利率下调前少支出12864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从11月22日开始全面调整,对于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有购房意向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此次利率调整是一大利好政策。
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要住房贷款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并根据个人及购房信息填写或打印《张家口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